职位详情
岗位职责
1.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结合学生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
2.定期举办法制报告会或座谈会,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3.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4.检查督促学生公寓管理员工作,教育学生遵守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每天检查各学生公寓学生就寝、起床和上操情况,抽查学生寝室卫生和纪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防止学生中出现疾病流行和安全事故。
5.教育学生注意自我保护,自重自爱自尊,自觉抵制不良干扰,正确对待男女同学的友谊,不谈恋爱,不私自外出。注重个人形象,洁身自好。
6.协助学校沟通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
任职要求
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热衷于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勤勉尽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
(三)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引领学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思维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强,有相似管理经历;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任职要求
1.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硕士及以上学历;思政与心理教育相关专业优先;
2.形象气质好,综合素质佳,沟通协调能力强,有一定文字功底;
3.热爱教育事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其他说明
福利待遇
(一)学校高度重视骨干师资队伍建设,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双师型”教师引进计划,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工资+各类补贴+年终奖+其他,根据个人能力、工作业绩及岗位要核定工资级别,高层次人才引进采取一人一议方式确定薪酬待遇;
(二)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三)根据相应考核管理办法,享受不同等级考核奖励;
(四)津补贴标准:博士、正高级职称:2000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1500元/月,中级职称:500元/月;
(五)学校拥有职称评审权,符合条件者,可申报学校职称评审;
(六)享受带薪寒暑假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
(七)提供校内教师公寓与公租房申请名额,自愿选择申请入住。入住公租房,学校按照200元/月给予补贴;
(八)享受节日慰问金和礼品(2000元/年);
(九)享受每年健康体检;
(十)校内外培训及交流机会;
(十一)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体育活动。
应聘材料
1.应聘登记表(见附件1)
2.附件材料(需扫描件):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于一页,请加水印保护);
(2)已获得的各级学历、学位证书;
(3)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如有);
(4)岗前培训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如有);
(5)退休证(退休返聘教师需提供);
(6)反映教学、学术成果和论文等目录扫描件(如有,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