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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招聘

高层次人才-工程技能实训学院(煤炭煤电煤化工公共实训中心)

(面议)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浏览: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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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工程学院
大学教师

职位详情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一)引进对象: 1.教授及其他正高级,教授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其他正高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2.博士研究生,45周岁及以下。 3.高技能人才,45周岁及以下。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条件:爱国爱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风扎实过硬,自觉服务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新疆工作总目标,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个人能力条件:能胜任主要课程的讲授,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学术(技术)交流能力、竞争意识和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3.个人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能胜任学校岗位所需。 其他说明 支持待遇及服务保障: 引进的博士学历高层次人才,享受2年副教授待遇,符合学校直聘制条件可直接聘为教授,单列副教授职称评审序列;入校后可参与学校“高层次人才校企共享计划”,选派至自治区相关行业优质企业全职工作;配偶符合学校条件的,以同工同酬方式解决工作,妥善解决子女入托问题。薪酬待遇情况如下: (一)工科博士 1.薪酬。参照学校副教授津贴待遇发放2年。 2.科研启动经费。提供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3.住房待遇。提供70㎡左右住房一套,服务期满后,产权归个人所有,或者发放安家费50万元;被评定为优秀博士的,住房补贴增加10万元;学校事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住房补贴增加5万元。 (二)理科博士 1.薪酬。参照学校副教授津贴待遇发放2年。 2.科研启动经费。提供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3.住房待遇。提供50㎡左右住房一套,服务期满后,产权归个人所有,或者发放安家费35万元;被评定为优秀博士的,住房补贴增加10万元。 (三)文科博士 1.薪酬。参照学校副教授津贴待遇发放2年。 2.科研启动经费。提供1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3.住房待遇。免费提供一套周转房,使用权8年。发放安家费35万元;被评定为优秀博士的,住房补贴增加10万元。 (四)其他人才教授及其他正高级、高技能人才按照《新疆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兑现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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