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主要职责: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在理事会授予的职权范围内经营和管理学校,对学校教育服务质量提升负责
1、坚持依法办学,遵守理事会章程,维护学校利益,合理配置学校“人、财、物、信息”资源,有效行使学校重大事项和重大改革措施的决策权;
2、定期向理事会和学校党组织通报学校工作;
3、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以教职工和学生的人生幸福和生命质量作为关注焦点,建立信任、消除顾虑,教育和培训教职员工,鼓励和激励教职工积极努力工作;
4、对学校发展和未来有明确的了解,建立全校协调一致的办学宗旨和办学方向;
5、考虑和平衡学校内部和外部各方利益,致力于学校声誉和形象的塑造,确保学校可持续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和运作机制;
6、将提高教育服务质量作为行政工作的中心,领导各部门工作,合理分权和授权,提高管理和服务机构效能,追求学校工作的高效和优质;
任职要求:
1、55岁以下,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职以上职称;
2、有民办学管理经验,从事校长管理岗位5年以上,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丰富的中小学教学和管理经验,业绩突出;
3、有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作风正派,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诚信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4、有意者,请将近照、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发送下列相关邮箱或与相关联系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