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岁),有较高质量研究成果产出、发展潜力大。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引进,待遇从优。
其他说明
引进待遇:
1.安家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25-100万元;在每一类确定的安家费标准基础上,能力与素质突出者,可以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适当增加;
2.科研启动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内,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内;
3.职称待遇: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分为申请特聘教授、申请特聘副教授、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三类;
4.博士津贴:1000元/月;
5.办公设施: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一台;
6.住房补贴:8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共计8年;预留建筑面积为137平方米校内住房,供教师成本价购买;
7.编制管理: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8.配偶安置:配偶如愿意来学校工作,符合岗位相关要求均可以安置。符合陕西省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调动(录用)条件的,学校可以办理正式调动(录用)手续;不符合调入(录用)条件者,可在校内安排工作,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9.其他服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