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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招聘

历史学院青年优秀人才

(面议)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浏览: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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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
大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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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道德高尚,治学诚信严谨,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高级职称; (二)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志于扎根边疆建功立业,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 (三)身体健康,能满足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四)最高学历专业为历史学或相关学科。 招聘对象: 具有博士学位且人文社会科学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潜心学术、勇于创新,具有学术前沿领域研究工作经历,已取得代表性研究成果。 其他说明 引进待遇: (一)职称评聘 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后即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即可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无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国家规定工资标准),次年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 (二)薪资待遇 1.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 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团队建设及科研条件等面议; 2.学术骨干 (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20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 (3)住房待遇:安家费45万元(税后),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团购房/人才保障房(80-150㎡)一套。 3.青年优秀人才 (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15-25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7-15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 (3)住房待遇:安家费25-35万元(税后),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团购房/人才保障房(80-150㎡)一套。 4.团队英才 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职称评聘、子女入学入托及配偶工作等,根据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 (三)其他待遇 学校为引进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时间保障、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匹配团队、职称破格晋升、研究生导师聘任、薪酬待遇、子女入学、配偶工作等方面予以全方位考虑,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 应聘方式: 填写《新疆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见附件)并将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点击下方立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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