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等,其中法学理论为紧缺专业。
其他说明
引进人才服务期及优惠待遇:
(一)服务期
服务期为6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二)服务期待遇
1.博士绩效
A类博士100万元,B类博士70万元,博士后按照同类博士增加5万元。聘用手续办理完结,A类博士第一年发放40万元,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30万元,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30万元。
B类博士第一年发放30万元,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20万元,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20万元。
2.住房
学校家属院现有面积120㎡左右房源,根据自愿原则,可按市场价格购买。
3.配偶工作(以人事处解释为准)
(1)基本条件。博士配偶,必须身体健康,未受过刑事处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公开招聘。博士配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在择业期且符合当年招聘条件者,按当年招聘政策和程序,参加公开招聘。
(3)调入。博士配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且符合上级调入政策,学校协调调入,正式调入前,按照人事代理安排工作。
(4)人事代理。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或参加公开招聘没有被录用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并符合人事代理要求的,实行人事代理。
(5)劳动合同制。其他情况的,安排劳动合同工工作。
4.子女入学
学校在相应学区,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小学、初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