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获得教育学、社会学、哲学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
3.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学术创新能力。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50周岁。
其他说明
凡有意应聘者,请将详细履历(包括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论文、项目、专利及获奖等主要学术成就)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薪资福利待遇:
1.安家费:按照宁夏师范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补助安家费50-70万元;
2.人才补贴:宁夏自治区政府给予引进的博士人才补贴50万元;
3.科研启动费:按照宁夏师范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
4.职称待遇:按照宁夏师范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分为申请特聘教授、申请特聘副教授、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三类;
5.编制管理:纳入政府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6.配偶安置:引进人才的配偶,学校根据自治区政策和本人实际,符合调动的可随调,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参加公开招聘,以上都不符合的,校内安排工作,纳入编制外管理;
7.其他服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