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招聘对象:
博士研究生(不限应届毕业生)。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或博士后工作经历人员可以适当放宽。
7.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应聘者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具体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者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8.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学术功底和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报名并入围面试的须取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正式聘用后须放弃原有身份。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违法违纪曾被单位辞退、解除合同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曾有学术不端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专业:
优先考虑大学以上教育经历中含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等专业
备注:
具有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或博士后人员年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其他说明
报名材料包括:
(1)2023年中共惠州市委党校专任教师应聘基本信息表(WORD版+PDF版)(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PDF版);
(3)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PDF版);
(4)博士论文(PDF版);
(5)个人自述(PDF版,1000字左右,标题使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使用三号仿宋字体,1.5倍行距,重点说明对应聘岗位的认识、个人与岗位匹配情况、研究特长等);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例如公开发表的论文(PDF版、发表截图、知网截图),专业技术职称证书(PDF版)。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按有关政策执行相应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