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招聘学科方向:
(一)教育学:教师教育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比较教育学、教育史、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技术学等。
(二)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4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4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临沂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引进层次及类别:
(一)第一层次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研究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取得卓越成就,入选两院院士、海外发达国家院士、符合山东省《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所列“杰出人才”或具备相当水平的杰出人才。
(二)第二层次人才
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包括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研究计划、教学科研成果获得者,或海内外具备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三)第三层次人才
学术造诣精深,在本学科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国内外高端人才,包括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研究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或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获得者,或具备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四)第四层次人才
科研创新能力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大影响的学术骨干,包括国家级科研项目、教学成果获得者或具备相当水平的中青年拔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五)第五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备下列条件:海外优秀学术骨干人才,在海外知名高校获得博士学位,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且获得全球知名高校助理教授(教职)及以上职位。
(六)第六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学科带头人。
(七)第七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或特别优秀的青年博士。
(八)青年博士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根据综合评价分为博士A、B、C、D类4类。
A类博士:学术基础深厚,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具备较强发展潜质的青年学者;或优势特色学科急需的相当水平人才及海外优秀博士。
B类博士: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并取得优秀的学术成果;或重点学科急需的相当水平人才及海外优秀博士。
C类博士:符合学校和合作企业、医院岗位要求,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D类博士:能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其他说明
报名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供现聘任在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
(4)有博士后经历者需提供从事博士后研究2年的证明材料;
(5)近五年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或著作原文和检索证明;主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获奖情况证明材料;获得专利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交的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面试时提供,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其他说明:
(一)第七层次人才享受副教授待遇。第五层次、第六层次副教授、第七层次人才符合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直通车”晋升条件的,试用期结束后,在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时,可直接认定为副教授或教授。
(二)我校第一至第五层次设立流动岗位,合同管理,按照合同确立任务量,待遇原则上按照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绩效、科研启动经费50%兑现。
(三)欢迎依托我校申报国家和山东省人才计划和项目,获批后享受相应层次人才待遇。
(四)学校为高水平博士开通了岗位竞聘绿色通道,不受年龄、资历、职称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