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政审符合要求;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要求;
3.所学专业与应聘职位要求对口,其中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的专业要求可适当放宽,由湖州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并解释;
4.高中教师和竞赛教练职位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3日以后出生);教研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市直属学校教学副校长(或校长)职位年龄一般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71年5月13日以后出生)。符合我市南太湖教育领军人才引进政策规定条件的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竞赛教练、博士研究生等,特别优秀的报市委人才办一事一议,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中国国籍,户籍不限,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6.具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或各类处分人员、被单位辞退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其他说明
应聘竞赛教练职位的,应聘时对教师资格证书不作要求,要求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辅导学生在省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中小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累计3人次以上)的主要指导教师(包括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教师);
2.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3.应聘者本人在高中时期获得过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一等奖及以上,且毕业于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特别提示: 请按照公告报名方式及官方要求进行简历投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