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1.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本次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学校。
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本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必备要求: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2.职业道德高尚,为人师表、热爱民办教育,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有能力并愿意担任班主任工作。
3..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形象良好、待人友善、亲和力强。
4.全日制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对应教师资格证。
5.教学能力强,能独立承担各学科的教学任务,包括:制定授课计划、设计导学案、授课、课外辅导与答疑、作业布置与批改,并做好教学分析,及时报送各类教学资料。
6.年龄45岁以下。
经省、地级教育系统认定的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以及特级教师或有多年中高考辅导经验、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老师,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7.师范本科类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
8.有毕业班带班经验及突出艺术特长的教师优先录用